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印发<广东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学电传〔2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校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按照《工作指引》中“党支部应做好的10项规定动作”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长,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抓学习教育负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要把党章党规作为学习的基本内容,通过学习党章、熟知党章,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推动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促进党组织生活制度经常化制度化。在“七一”前,各党支部要完成相应的专题学习,支部书记要在落实自身讲党课的同时,负责联系落实分管校院领导讲党课。各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及党建活动情况要在党务工作记录本上作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将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报送校院直属机关党委。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指引》的通知
校院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