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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队参加省直单位第二届工作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直工委、省总工会、省团委、省妇联《关于开展广东省直单位第二届工作技能大赛的通知》(粤直党通[2014]1号)精神,校(院)将按要求组队参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

二、比赛项目
    岗位改革创新综合技能
  
  三、比赛内容

    围绕2014年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落实《2014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校(院)2014年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从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民生、机关建设等四个方面,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中提出改革发展“金点子”。

    四、比赛时间和组织形式

(一)3-4月,初赛

    1.以各单位、各部门为单位组织开展校(院)服务、改革发展“金点子”比赛。选手以个人名义参赛。结合校(院)实际,围绕某一方面,提出改革发展“点子”,特别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校(院)事业发展的“点子”。

2.各单位、各部门选送“点子”数量不限,但至少要一个。

3.提出的“点子”,须填写《推荐表》,字数不超过500字。于4月15日前书面(同时报电子版)报校(院)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由省直工委等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分确定复赛选手。

(二)5月,复赛

复赛为团体赛,即由进入复赛的参赛选手组成3-5人的团队参加复赛。参加复赛的队伍于5月10日前将复赛“点子”填入《省直单位服务改革发展“金点子”计划书》,字数不超过3000字。主办方组织专家和公众进行打分,评选出得分前10名的“点子”进入决赛。

(三)6月20日前,决赛

决赛为团体赛,以公开赛形式进行。进入决赛的参赛队伍,通过PPT讲解“点子”基本内容、创新点等特色展示及回答提问等环节,对本队提出的“点子”进行详细阐述。由专家评审组依据“点子”内容及问答表现进行打分,评选出大赛“金点子”。

    五、评比要求

(一)参赛选手需围绕四个方面之一,结合大赛届时提供的背景知识、工作难点重点等情况,提出具有建设性、可行性和创新性的“点子”。“点子”以攻坚克难、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突出改革创新、岗位创新。
    (二)最终以能否“推动加快发展”以及能否“推动改革的协同性和整体性”作为“金点子”的根本标准,以能够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此次大赛的落脚点。

(三)填写《推荐表》时,要求简单明了,尽量突出创新点及对策措施,字数不超过500字。填写《计划书》时,要求尽量细化,字数不超过3000字。

    六、奖项设置

(一)决赛排名第一的团队牵头队员,报省总工会按程序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决赛团队牵头队员年龄为35岁以下(含)排名第一的,推荐为“省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报团省委审批,符合条件的授予“省青年五四奖章”称号。决赛团队牵头单位队员中排名第一的女性,推荐作为“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选,报省妇联审批,符合条件的授予“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二)决赛排名第一至五名的团队牵头队员,报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技厅按程序授予“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

(三)在对前十名团队的所有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名次,分别颁发广东省直单位第二届工作技能大赛第一名至第十名的荣誉证书。

    七、几点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紧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优长,充分发挥教职工的聪明才智,认真组织开展好“金点子”大赛。

    (二)科学安排、主动分担参赛选手的工作,支持参赛选手组成参赛队伍完成各项赛事,努力形成校(院)共同参与、共同支持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争取获得优异成绩。

 

附件:

2、《省直单位服务改革发展“金点子”计划书》.doc

1、《省直单位服务改革发展“金点子”推荐表》.doc

校(院)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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